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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佛教入世之本

来源:上海佛教网  时间:2012-01-12

  “信为道元功德母,增长一切诸善法,除灭一切诸疑惑,示现开发无上道。”这是《华严经》卷六所讲,已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话。本句包括两个含义:一是“信”;二是“正信”。如果说“信”字表达的是一个人对其所选择的事业或理想,保持坚定的信念和诚实的态度;那么,“正信”就是指信念和态度必须是有益的、积极的、正确的,而不是有害的、消极的、错误的。信是事业的基础,正信是事业成功的保证和根本。不仅佛教徒,任何人要想有所成就,都需要坚持这个“信”字,而且必须是“正信”,“(正)信乃立事之本”。只有正信,才可能断除疑惑,成就善法,展现崇高。


  当然,“信”之所指,有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内容。《辞海》说“信”字本意有七,其中最基本的有二。一者诚也,引《说文》、《论语》等,“信近于义”,即“诚信有不差爽之义,引申之,凡事之依期而至无差忒者,皆谓之信”;二者从也、不疑也,引《吕氏春秋•劝学》,“师尊则言信矣”,并言“今所谓信任、信仰,皆此义”。显然,第一点讲的主要是针对平常的为人处事,诚信不欺、坚贞忠诚、始终不渝等等品格,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事之有功的关键。第二点讲的主要是更高境界的理想追求,景仰圣贤、追求高尚、躬行不怠等等精神,是陶冶性情的前提,是提升品格的基础。


  事实上,两者讲的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没有诚信的品格,就不可能有躬行的精神,那也不会有对美好目标的追求和对楷模的效仿,更谈不上会有真实的信仰。所以,只有做到诚信,才会让人信任,才可能让自己的行为有价值;只有具有了诚信的品格和有价值的行为,你的信仰才算名副其实。也就是说,诚信是信仰的基础,没有诚信的人,根本不可能有真实的信仰,也就称不上是正信。没有正确的信仰,人生将是一片荒漠,生命的一切行为都将失去意义。正信是人生的根本。


  孔子曾讲:“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的儒家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视人伦道德,并把它作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所在。所以,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一直把仁、义、礼、智、信作为一条人生准则和社会规范,是实现“内圣外王”的必要条件。它们的涵义虽然各有侧重,但是,互相又是可以融通、互为条件的,所以就有了仁义、信义等组合。再加之延伸出来的温、良、恭、俭、让,便构成了仁人志士们景仰与践行的君子之风、圣人之范了。如果说这就是中国社会普遍和正确的信仰,那么,诚信仍然是延续这一信仰的必不可少的道德基础与精神内核。这些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已经构成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土壤与阳光,任何种子,要想在这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都必须得到其滋养。历史一再告诉我们,不论你有什么信仰,在任何时候,不遵循这种普遍的社会行为规范,不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实际行动纳入服务社会广大人群利益之中来,最终都要被历史和现实所淘汰和抛弃。


  确立一种信仰,就是确立一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是确定一种生活的形态、人生的目的、生命的意义。人生的信仰,有时会随着环境与思想的变化出现动摇或者反复。但是,信仰的确立和追求的过程,实际就是主观上追求人生理想境界和追求真、善、美的过程。因此,一个人的信仰应该在人生实践中不断地得到完善。也就是说,面对信仰,自己要具有审视与修正的勇气和胸怀。这不是要你放弃或改变自己的信仰,而是鼓励你在审时度势的理性分析中,使信仰更加完美。这是由信仰的要素和功能所决定的。


  信仰主要是一种社会精神现象,是对深层次精神理念的奉行。因此,信仰最主要的组成要素有四部分:


  (1)信仰观念。它是一种信仰体系的最基本要素,是信仰者所信仰的思想理念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意识、观念,表现出特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可见,信仰观念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对象的”,一个是“自己的”,信仰的实质原本是把后者融合于前者之中。但是,事实上,两者并不是必然统一的,往往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背道而驰,要经过不断的检验和融会,才逐渐地步调一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诸如不同的社会历史背景等时空差异的自然因素,也有个人素质、信念等人为因素,而后者是根本。


   (2)信仰感情。它是维持信仰稳定的重要精神因素。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感情”,而是信仰者在选择与确立信仰中的生命体验与精神感受时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倾向。它的产生有一定的“天性”,但是,根本还在于信仰观念的驱动力和感召力。首先,只有在信仰观念中树立了切实的生命终极目标,并阐释了切合人类生存意义的理想,从根本上激动人类的心灵。凡是能成功地吸引人们的信仰,都是以一种高尚的人生意义激起信徒的敬仰和向往之情的。其次,要运用理性与智慧,引导信徒将热烈的情感转化到正确的轨道上,防止盲目、迷信、愚昧,制止破坏性的狂热情感,及其所引发的消极、错误的行为。为此,一定要根据社会现实的变化,相应地改变、创立、完善有关信仰观念,依此培育健康的信仰感情。


   (3)信仰态度。它是内在的信仰感情在精神面貌上的总体表现,往往体现在信仰者对远大理想锲而不舍的追求,对信仰理念坚韧不拔的实践,对道德风尚身体力行的恪守,等等。它是信仰中的关键因素,是信仰观念、信仰感情以及信仰行为的中间环节,直接影响着信仰观念是否得以落实、信仰感情是否能够表现,决定着信仰行为的价值大小。信仰态度的是否虔诚有多种复杂的原因,尤其与信仰的出发点、目的、品质、情操有直接的关系。只有目标明确而且志存高远,不为一己名利患得患失,不过分追求个人生存欲望,才能陶冶情操、高尚品质,才能有坚毅和智慧。——这都是虔诚的信仰态度所必须具备的。


   (4)信仰行为。即信仰实践,是信仰者在信仰观念主导下的行为活动,是信仰感情与信仰态度的具体表现。这是信仰的最终决定因素。其实,人类社会物质的、精神的生活都是信仰行为的结果。一种信仰的社会价值,取决于信仰行为的有无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信仰的有价值行为,表现出多种特性:


  第一、精神品位的超越性。信仰要有超凡脱俗的品质。人具有普通生物的本性,要满足其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生活要求,追求较好的或者更高的生活状态,也是自然的、无可厚非的。但这还远不能作为人生、更不能作为社会整体的终极理想,即信仰。信仰在本质上的一个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超越性,即信仰将从物质世界提升到精神世界,从现实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从事实存在提升到价值存在。信仰使人从自然生存状态、世俗生活中解脱出来,形成一种不同于物质需求的趋向。在这种与世俗物质利益追求迥异的精神追求中,人们感觉到一种超越世俗、超越自身的精神满足。一个超越物质、超越凡俗、超越个人的终极目标,才是信仰者的追求对象和人生目的。一般说来,这一目标越是具有普遍性、无限性、永恒性,就越发具有吸引力,就越发容易激发信徒们神圣、高尚的感情,进而迸发出全部的生命活力,去创造出人间奇迹和持久的事业。


  第二、具体行为的能动性。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是人类自主自立的关键因素。只有行为的能动性,才会有精神的自主。一种信仰,正是在精神自主的体验中,才会使自身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得到肯定与承认。然而,不少人的信仰活动却是消极的、惰性的、僵化的。要么只是等候外力的或者是“神力的”救度,不愿也不敢去争取自度自救,醉心于苍白无力的表面活动,甚至是封建迷信活动;要么只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临时地应酬,随波逐流而且自甘末流,毫无鲜明的个性而混同一般;要么固步自封,面对变化万千的现实,仍然生搬硬套,自甘淘汰……诸如此类,使信仰活动失去了鲜活的时代色彩与生机,原本因缘随顺、时节常新的观念、思想,变成一潭死水,变成供人观瞻的木乃伊、供人谈笑玩味的化石标本。这固然也可以引发幽思,但与现实、未来的距离却越拉越远。当一种信仰活动远离生机勃勃的绿色时,生命的衰竭还远吗?


  第三、 实际效益的普世性。这是验证信仰行为有害有益的社会标准。当然,一种信仰开始的表现形式是个人的生命形态的选择,个人的信仰也重在内心的真实体验。但是,信仰行为的结果就不单单是个人所能选择和自主的,它已经变成社会的了。社会是信仰行为结果和影响的最终评判者。因此,任何一种信仰行为的实行,都必须具有社会责任心,应高瞻远瞩,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纳入社会规范之中,自觉地考虑信仰行为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古人所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等,就是反映了有志者放眼天下的情怀及信仰追求。孤芳自赏者,不可能有利益群生的豪情;悲观自闭者,不可能有拔苦与乐的智慧;自私自利者,不可能有转凡成圣的希望。慈悲为怀,普利众生,应该是具备高尚信仰的人所应踏踏实实去做的事。


  这里,我们再回头看看佛教正信的意义。丁福宝主编的《最新实用佛学词典》“二种信”条中,有“又邪信、正信二种:与贪、嗔、痴三不善根相应之信为邪信,与无贪等三善根相应之信为正信。”贪嗔痴三毒,是人生痛苦的根本原因,也是人生解脱乃至成佛的最大障碍。可以说,佛教修行的过程就是要淡化和灭除它们的过程,是考验正信与否的标准。信仰的感情、态度等多属内在的形态,有一定可隐蔽性、伪装性。但是,贪嗔痴多表现为外在的形态,属信仰行为的范畴,是不容易长期伪装的。


  佛教为了能正信,设立了一整套动态的检验标准,贯彻在信仰行为的始终。信、解、行、证,是对信徒坚持正信的基本要求。有关的解释,不同的宗派有各自的不同内容。禅宗四祖道信法师在《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门》中,把佛教信徒分为四种人:有行有解有证,上上人;无行有解有证,中上人;有行有解无证,中下人;有行无解无证,下下人。因为道信所讲的是禅修者,这里的“行”主要指禅修活动,“解”指对有关义理的理解、观念,“证”是所证悟的真实境界。从“中下人”“下下人”的标准可以看出,正确的思想观念和真实的信仰境界,是根本;否则,即使有一定的活动形式,尽管它们不一定是虚伪的,也没有实际的价值。这就要求信仰者具有高尚的精神风尚和道德品质,即正信,只有这样,才会成为“上上人”。正信是一种正确而高尚的人生智慧,在人生信仰的实践中,彻底地戒除贪嗔痴三毒,是匡正信仰观念、纯洁信仰感情、端正信仰态度、净化信仰行为的前提和根本保障。


  然而,佛教信仰的现实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对照上述关于正信的标准,目前佛教界存在着以下几点比较突出的问题:


  第一、在信仰观念中,自主精神不足。佛教虽然保持宗教信仰的一般特征,但是,就其精神实质来讲,特别强调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精进努力,达到人格自立。也就是说,虽然讲有“他力”的存在,但是根本在于“自力”的作用。佛教树立佛菩萨等崇拜对象,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发挥精神感召力,激励信仰者。佛教基于“诸法无我”的缘起论思想,否定“神”的存在,因此,几乎所有的理论建构都是为了引导信仰者自主自力自强,而离苦得乐。可是,在我们的信仰者中,还有不少人只注重“保佑”和“超度”,迷恋于“感应道交”。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愚昧迷信观念。这已经使佛教信仰不同程度地偏离了轨道,严重地影响着佛教的未来方向。


  第二、在信仰态度上,理想追求缺失。没有理想追求的信仰,是没有价值的。它会产生两种恶果:在个人,浑浑噩噩,无精打采,无所事事。俗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等,就是讽刺佛门中存在的懒惰、散漫等不良风气的。理想追求的缺失,使得整个佛教缺乏生气和活力,成为保守落后的同义语。社会上一部分人就是看到了佛教的这些现象,而认为佛教可有可无,甚至无补于社会人生的。


  第三、在信仰行为中,功利主义明显。这实际是没有远大理想的另一种表现。功利主义是自私自利、追名逐利行为无限膨胀的结果。佛教信仰中最优秀的精神品质是慈悲利世的大乘心行,这是一种超越性的品格。可是,目前佛教界存在越来越明显的功利、低俗倾向。一部分理应住持正法的僧众,只是寄依佛门,追逐名利,把寺院作为勾心斗角的地方;或者假借形式,作为商业营生的手法,欺世盗名。与此相应,有不少普通信徒,只是知道一些礼仪形式,而且只是用来祈求个人升官发财,甚至满足不良企图。诸如此类,使佛教信仰失去本色,使佛教信徒被人轻贱。


  时代潮流浩浩荡荡,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背负着几千年沉重包袱的佛教,再不能容忍也不能承受积疾沉垢。佛教只有在入世的实践中扶正祛邪,才能返朴归真,生机勃勃。为此,坚固正信之本,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张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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