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讨论佛教的社会功能问题,首先必须弄清楚佛教是什么?也就是说,佛教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在我国,有三种说法甚为流行:一是说佛教是封建迷信;二是说佛教是文化;三是说佛教是教育。
细究起来,这三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或阶层颇有市场的说法(有的在一定时期甚至是权威和无异议的)都没有把握住佛教本质特征,有的甚至极为偏颇。
先说封建迷信说。这是解放后,特别是“文革”时期极左路线指导下的产物,是所谓的机械唯物论的、一刀切的、贴标签式的定义,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数十年间曾左右着人们对佛教的思想认识,把哲学史机械地看成是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的斗争。根据这样的政治思想性的分类,得出的结论必然是:
唯物论+辩证法=革命、进步
唯心论+形而上学=反动、倒退
被当作唯心论的佛教理所当然地就和反动、倒退、愚昧、迷信画上了等号。
其实这种政治定义是根本不能成立的。稍懂佛教史和佛教教理的人都知道,佛只是“觉者”的意思,佛陀是人不是神。佛教教导人们追求的最高目标——成佛,是人格的最高升华。佛教最反对个人崇拜,即便是佛弟子对佛陀也是如此,甚至佛陀教导弟子,他去世后,要“依法不依人”,沙门不敬封建帝王,不对封建帝王跪拜施礼。佛教教人实践八正道,正见、正信是贯穿始终的。佛教否定创造神,强调的自性的解脱,从不迷信神灵的救度。佛教同外道的斗争,始终都是用智慧而非其他。至于佛教汉化后出现的迎合世俗需求的偶像崇拜、烧香烧纸等,结合的是中国本土的一些民俗,流行在下层信众之中,一直为正信的佛教所批评。而巫婆神汉的装神弄鬼,根本只是附佛外道的作略,始终受到正信的佛教的批判。说佛教是封建迷信,其实是对佛教的歪曲。
再说文化说。最初提出“佛教是文化”的观点是八十年代的事,当时全国正在拨乱反正,但左倾势力还很大,数以亿计的中国人的思维仍定势于佛教等于封建迷信上,绝大多数仍然戴有色眼镜看一切宗教,把宗教当作精神污染。赵朴老在为《文史知识》写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一文中说:“现在有一种偏见,一提中国传统文化似乎只是儒家文化一家,完全抹煞了佛教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抹煞了佛教徒对中国文化的贡献。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佛教与中国文化》第3页,中华书局1988年10月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佛教是一种文化”,可谓独具智慧。但这同样也是权巧方便,是一种对治悉昙。赵朴老首先引导人们认同佛教是文化,包括创办《佛教文化》杂志,可谓用心良苦。《汉语大词典》对“文化”定义为:“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教育、科学、文艺等。”(第6卷)从“文化”的概念来看,人类的一切精神和物质财富都是文化,这是一个极为广泛的范畴。而且,随着大家认识的深化,强调佛教是文化的社会思想背景发生了变化。今天“文化”这一概念已经被泛化,有些人言必称“文化”,不仅有茶文化、酒文化,甚至还有太监文化、娼妓文化、厕所文化……很显然,现在再泛泛地说佛教是文化,既不能准确反映佛教的本质特征,也有将佛教庸俗化之嫌。
还有教育说。近些年来,海外个别法师提出,佛教是教育,得到了一些人的赞同。从化民导俗的角度看,说佛教是一种教育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教育仅仅只是佛教的一种功能而绝非是其根本特征。《汉语大词典》对“教育”的定义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主要是指学校对儿童、少年、青年进行培养的过程。”(第5卷)这种教育大多是知识、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获取,至多是智能的培训,与佛教教育有很大的不同。佛教具有教育功能,但不是教育,更不是社会上的学校教育。佛教重在开启人的智慧,这种智慧是教、理、行、证的合力作用下获得的,其中“教”及所教的“理”只是一个方面,还必须有“行”(实践)和“证”(目的达成)。“行”与“证”与其说具有教育的特点,不如说更具备宗教的特色。由于教育不具备“信仰”与“信仰实践”这两个最重要的特点,片面地说“佛教是教育”,是对佛教信仰的淡化。
那么,怎样定义才能揭示佛教的本质特征呢?我们认为,佛教是一种宗教。只有把佛教定位于宗教才能揭示其本质特征。文化也好,教育也好,都是佛教作为宗教的一种表现形态。
早在20世纪80年代,赵朴初就提出宗教构成三要素的观点,即宗教由信仰形态、文化形态和(由宗教组成的)社会实体形态三部分构成。在这三要素中,信仰是核心,是佛教作为宗教不同于文化和教育的本质区别。游骧先生在忆念赵朴老时明确指出:他提出“佛教是文化”,并非要淡化宗教的思想信仰形态,其实是在强调“宗教首先是一种信仰,同时还是一种文化”。(见《法音》2001年第6期第12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信仰是其根本的决定性因素。抓住这个根本要素,就能划清正信与迷信的界线,就能避免泛文化论和泛教育论。
因此,佛教的本质特征表现在对佛教教理的信仰和在此信仰指导下的宗教实践。文化形态、教育功能蕴含于宗教之中。
佛教是宗教这个定位,决定了佛教的社会功能主要是发挥宗教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发挥宗教道德功能和宗教实践功能。
一、发挥佛教的宗教道德功能。宗教道德是宗教的核心内容,佛教的道德突出表现在五戒十善、悲智双运等内容上。中国古来即将佛家的五戒与儒家的仁、义、礼、智、信的传统相比附,很好地说明了佛教的道德思想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的暗合。也可以证明,佛教的戒律思想是以人类的普遍道德思想为基础的。佛教自传入中国后,一直在和中国文化交汇、融合,它的社会功能表现在净化社会风气、净化人心上。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佛教作为宗教业已成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特殊的作用,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以德治国”,这个德显然不仅指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也包涵着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德”与“法”有相辅相成的作用。佛教独有的“五戒十善”,通过戒生定发慧,对提升每个社会分子的道德水准都是有意义的,这种直指人心、净化人心的功能是治本之道,具有内省性、自觉性、长期性。一个真正虔诚的佛教徒去做作奸犯科、违法犯罪的事是难以想象的。近代以来,很多佛教有识之士大力提倡“人生佛教”,就是对佛教道德功能的充分发挥。太虚大师1940年在《我怎样判摄一切佛法》中明确说:“到了这(现在)时候,……依声闻行果,是要被诟为消极逃世的。依天乘行果,是要被谤为迷信神权的。不唯不是方便,而反成障碍了。所以在今日的情形,所向的应在进趣大乘行;而所依的,……确定在人乘因果。”太虚大师以为:“依佛陀的本怀说,依应时的妙方便说,决非独善的、神秘的菩萨行,而是依人乘行而进趣佛乘的菩萨行。”
二、发挥佛教的宗教实践功能。“成佛”是佛教信仰者的最高理想,而实践这一理想的道路是多种多样的。以大乘佛教思想为主的中国佛教,更强调自利利他,积极入世。中国的佛教徒数以亿计,除了作为专职宗教师的比丘、比丘尼等出家众外,更多的是分布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的居士众。他们的社会活动、工作、学习、生活与佛教理想是统一的。佛经强调佛教徒要报四重恩,即天下恩、国王恩、师尊恩和父母恩。这种报恩心是克己奉公、报效祖国、回报亲人和师长的精神动力,与现在大力提倡的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是一致的。太虚大师早在二十二岁时就认为:“善学佛者,依心不依古,依义不依语,随时变通,巧逗人意。依天然界、进化界各种学问。种种艺术,发明真理,裨益有情,是谓行菩萨道。”将菩萨道实现于现实人生社会中,这就是太虚大师阐扬的菩萨行。他认为:“六度、四摄,是一个纲领。从具体表现来说,出家的可作文化、教育、慈善、布教等事业。在家的……在家菩萨,农、工、商、学、军、政──各部门,都是应该做的工作。领导社会,作利益人群的事业”。他还在《从巴利语系说到今菩萨行》中说:“今后我国的佛教徒,要从大乘佛教的理论上,向国家民族,世界人类,实际地去体验修行。……本着大乘菩萨的菩提心为主因,慈悲为根本,实践方便的万行,发挥救世无畏的精神。……总之,我们想复兴中国佛教,树立现代的中国佛教,就得就现整兴僧寺,服务人群的今菩萨行。”满怀报恩心的佛教徒为社会、为国家、为他人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愿力是强大的。以太虚大师、赵朴老等为代表的大德所倡导的人间佛教、人生佛教运动,是中国近、当代佛教史的重要内容。在他们的倡导下,佛教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发展之路。
以上的分析,一是为了揭示佛教的本质特征,二是希望通过揭示其本质特征,说明其社会功能。至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作为宗教的当代中国佛教,不仅完全能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更能在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协调过程中,焕发出崭新的风采,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