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主页 > 法音宣流 > 基础入门 >

比丘尼的八敬法

来源:上海佛教网  时间:2017-08-02

 

    八敬法,八敬法又名八敬戒、八尊师法、八不可越法、八不可过法等,简称为八敬法。这是佛陀规定比丘尼众应须恭敬比丘众,尊重比丘的八件要事,一旦发心受过比丘尼戒,亦须加受八敬法,故后人称之为八敬法。何等为八?分别如下:

  

    一、百岁比丘尼应礼初夏比丘足。

  

    二、不骂比丘、不谤比丘。

  

    三、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

  

    四、比丘尼具足戒,须在二部僧中受(先于尼僧中作本法,再求比丘僧为之受戒)。

  

    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在二部僧中忏除。

  

    六、每半月须求比丘教诫。

  

    七、不同比丘同住一处结夏安居,也不得远离比丘住处结夏安居(为便利请求教诫故)。

  

    八、安居圆满,应求比丘为比丘尼作见、闻、疑罪约三种自恣(自由举罪)。
 

 

(责任编辑:张国铭)

热点推荐
·感念佛恩 慈悲济世 青龙古寺腊八施粥慈善进行时 [2018-02-24]
·上海宝山寺腊八节感恩施粥暨上供法会圆满 [2018-02-24]
·世界佛教弘法协会慧明会长一行访问缅甸圆满 [2018-02-24]
·2017大摩尼宝乐捐活动圆满 [2018-02-24]
·上海静安寺举行2018年新年祈福撞钟法会 [2018-02-24]
·上海玉佛禅寺举行“祝福上海——2018上海社会各界迎新年慈善晚 [2018-02-24]
 上海佛教网 沪ICP备11045921号
技术支持:菩萨在线
Copyright [@] 2011-2018 上海佛教协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