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下午,上海市寺庙(塔)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代表会议在玉佛禅寺召开。上海市文物局李孔三处长、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员会许亢处长、上海玉佛禅寺监院、寺务处主任长春法师及区县文物稽查大队代表、十五家寺庙文物保护单位代表共24人与会。上海市文物局稽查一处对为期一个月的寺庙(塔)文物保护单位专项保护执法督察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随后,玉佛禅寺寺务处主任长春法师就玉佛寺文物保护情况进行了发言,讲述了玉佛寺的历史沿革和建筑情况及今年以来的大型修缮情况,说明此次修缮目的是为维护维护公共安全,确保建筑本体安全,并表明玉佛寺作为涉外旅游单位,一举一动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此次大型修缮严格遵守了《文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与社会各方积极沟通,并申请主管单位批准,旨在建立良好的寺庙形象,为上海寺庙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
会上,市文物局李孔三处长强调,寺庙应当重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十六字方针,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做好基础维护工作,充分发挥寺庙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体现本寺庙的价值和长远发展利益。
市民族宗教委员会许亢处长解读了相关宗教政策并强调,寺庙文物保护是长远利益也是维护国家文化遗产,寺庙文物保护是宗教文化的亮点,寺庙可以结合自身特点,讲好寺庙的历史故事,做好寺庙的宣传推广,继承和发展好这份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相互关系。
(责任编辑:张国铭)